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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3-25;  编辑:古佳根;  点击数: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使用完毕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必须确保命题、印卷、阅卷、统分等环节的安全保密。

(七)复试比例(本专业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2:1。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为加强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管理,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助理任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各专业领衔导师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组织实施。

(二)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和监督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3.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设立组长1名,对复试工作各环节负责;每个复试小组至少配备秘书2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

1.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复试试题库。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英语、综合素养及专业测试等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工作秩序。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线上复试的基本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可将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网络复试系统》上传。

(二)时间及范围

各专业考生模拟演练、复试及同等学历加试的时间见附件1

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范围为近年该专业研究前沿、热点及附件2内容。

(三)线上复试的组织形式

复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分专业进行,含专业测试、英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1.英语测试:总分20分,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进行,测试时间每生5-10分钟,具体时长由复试小组自行确定。

2.专业测试:总分40分,考查考生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应注意把握面试时询问的广度和深度。具体要求:①每生时间不少于10分钟;②预先制作一定数量题目,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

3.综合能力测试:总分40分,以问答的方式全面了解考生情况,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具体要求:①每生时间不少于5分钟;②预先制作一定数量题目,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

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以下简称《复试记录表》)中的指定位置。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考生得分取整数。面试结束后,《复试记录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同等学力加试

由学院组织实施。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考试科目与《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同等学力加试进行综合性、开放性测试,考生测试完毕后按规定上传至学院指定邮箱中。

四、调剂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

(一)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型研究生之间调剂须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原则上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普通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基本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6.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仅接受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二)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并由研究生院审核合格后发出复试通知,以是否在该系统确认接受我校调剂复试通知为依据。

(三)调剂生复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五、拟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按百分制折算后)×70%(初试权重)+(复试总成绩)×30%(复试权重)。

(二)拟录取原则

1.按复试批次先后拟录取;

2.第一志愿优先拟录取;

3.以“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规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

3.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不含24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5.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六、复试的监督、复议及其他

(一)加强对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由学院党委、纪委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当年复试和录取相关的工作。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编制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拟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二)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院纪委室提出复议申请(电话:023—65910253),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查实、审核批准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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