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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思践悟 || 历史与社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6年第1次集中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6-01-16;  作者:重庆师范大学;  编辑:融媒体中心;  点击数:

2026年1月15日上午,历史与社会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集贤楼317会议室举行2026年度第1次集中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王丽萍主持会议,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专职组织员参加学习。

王丽萍同志传达了《中共重庆师范大学委员会政治理论学习实施办法(修订)》。她强调,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文件要求,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立足学校“五学五有五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工作体系,细化学院党委学习方案,创新学习形式,紧密结合学科特色和发展实际,着力提升理论学习实效,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党委委员、执行院长蒋刚同志着重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摘编)和习近平总书记在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他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学院各项工作。

党委书记王丽萍围绕“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小又围绕“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委委员、副院长喻学忠围绕“坚持依法治校,优化学院内部治理”作研讨发言。

王丽萍在发言中指出,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高校院系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将党的领导贯穿教书育人全过程;要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与阐释;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院系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引导师生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马小又结合纪检工作实际谈到,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所在,是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关键少数”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聚焦“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必须在“五个带头”上持续用力;要压实责任、完善机制,确保“关键少数”抓得住、抓得实、抓出成效。

喻学忠从学院内部治理角度出发,强调要以依法治校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制度体系的健全与更新、决策机制的规范与民主,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凝聚奋进力量,共同推动学院内部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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