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6-18;  编辑:唐小勇;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细则。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健康第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四)公平至上,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质量为先,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和监督检查;全程负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

(二)材料审核评定小组、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四、第一阶段考核内容及形式

考生需按照6月20日以前,按学校要求,将材料电子档发送指定的邮箱。

学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组织“材料审核评定小组”对材料进行分组审核及评定,从外语水平、学业成绩、科研业绩、综合素质表现等方面全面评价考生,给出外语、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评定要点如下:

1.外语考核成绩

满分10分。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综合评定考核成绩。材料包括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硕士学位论文或已通过硕士学位答辩的论文的英文摘要。

2.专业基础考核成绩

满分90分。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考生提交材料,重点考察考生已获得的学术背景、科研背景(含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项目、获奖等)、硕士学位论文及研究计划,从专业知识、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专业基础考核成绩。

第一阶段总成绩=外语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1:2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在第一阶段考核结束后于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五、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方式

学院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综合考核,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安排参见学校相关文件及或学院后续通知。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PPT介绍5分钟,外语不少于5分钟,专业知识、综合测试不少于20分钟)。

(二)综合考核准备

1.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电脑、手机等设备,具体要求详见参见学校相关文件或学院后续通知。

2.学院将提前进行综合考核网络系统模拟演练(形式与正式考核相同,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时间为6月22日上午9:00。

(三)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组进行,由专业知识口试,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构成。

1、PPT自我介绍5分钟。

2.专业测试口试:按招生专业方向命题,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与理论的掌握情况。题目由综合考核组长现场口述,考生口头作答,每题回答时间不少于10分钟。考生回答过程中,综合考核组考官不得与考生交流。专业知识口试满分为45分。

3.综合能力测试:根据考生提交的代表性科研论文、研究计划等材料,通过与考生的交流、提问,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水平、学术志趣、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10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45分。

4.专业外语测试:考核考生运用专业外语的综合能力,满分10分,不少于5分钟。

5.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审核《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测评表》的方式进行,必要时或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口试成绩(45%)+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5%)+专业外语测试成绩(10%)。

(五)综合考核时间

2020年6月23日上午8:30开始。

六、考试总成绩

本年度招生考试总成绩按第一阶段考核成绩与综合考核成绩之比为5:5进行加权。加权公式:S总=(S第一阶段考核*0.5+S综合考核*0.5)。

七、拟录取基本要求

1.达到报考条件

2.思想政治、品德及心理健康考核合格

3.综合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

七、拟录取规则

1.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为9名。

2.学院已将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到每个专业方向,并落实到导师。

3.考生参加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2)体检不合格;(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八、体检

按学校要求进行。

九、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1.校研招办: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65910997

2.历史与社会学院:联系人:戴老师;联系电话:023-65362750。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

十、本细则若与《重庆师范大学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相抵触之处,以《重庆师范大学2020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2020年6月15日  


上一条: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下一条:关于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闭

快速导航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办学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 集贤楼
联系电话 :023-65362750
版面设计: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网页设计》课程设计
主创成员:唐之淑,苏雯睿,刘宏元
指导老师:汪晓玲
技术支持:重庆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技术支持:谭华山,6510388@qq.com
院 长: jg1203@qq.com
书 记: 610069357@qq.com
纪 委: 441749741@qq.com
公 共: lsyshxy@cqnu.edu.cn